山东官宣住院不用陪床,年底前实现!广东也有8市开展试点→
日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等6部门出台《山东省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工作方案》,规范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发展,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2025年底前,全省所有公立三级医疗机构均能为有需求的住院患者提供免陪照护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公立二级医疗机构积极探索推进。力争到2027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均能为有需求的住院患者提供免陪照护服务,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住院期间,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由护士或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
工作方案对建立免陪照护服务规范、加快医疗护理员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护士配置、建立完善免陪照护保障机制和建立监测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根据工作方案,山东省将医疗护理员纳入省级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提升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经备案的机构可按规定组织实施评价,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统一纳入人社部门证书查询系统。医疗机构不得以聘用医疗护理员为由缩减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数量。
据了解,山东省将优先在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住院患者占比较高且免陪照护需求较大的重点科室推广。
方案同时公布了医疗护理员生活照护服务参考内容,包括清洁照护、饮食照护、睡眠照护、排泄照护和移动照护等。
医院免陪照护服务启动试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和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近日联合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在全国综合医改重点省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城市中,优先确定老年住院患者占比较高、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三级医院,自2025年6月至2027年6月开展为期两年的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住院期间,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由护士或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该方案旨在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和典型做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方案要求,试点医院要根据临床科室病种特点、患者病情需要、自理能力程度和护理级别等要素,优先在一级护理住院患者占比较高的科室病区(老年医学科、神经科、心血管科、普外科、骨科等)探索开展,逐步扩大试点病区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