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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力推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邢生祥

5月1日起,我国首部省级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地方性法规——《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制定,不仅填补了省级立法在清洁能源产业方面的空白,为青海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也为国家立法进行探索试验。

青海作为清洁能源大省,清洁能源资源品类齐全,太阳能、水能、风能资源位居中国前列,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近年来,青海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进能源工作全面发展,“沙戈荒”基地建设、水电开发、储能示范等工作“多点开花”,清洁能源产业成为青海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截至2024年底,该省清洁能源装机占比94.6%,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70.7%,均居我国前列。

《条例》明确了清洁能源产业的范围,包括风能产业、太阳能产业、生物质能产业、水力发电产业、智能电网产业以及地热能、绿氢等其他清洁能源产业。同时,围绕建立健全清洁能源产业工作体制、加强清洁能源产业工作创新支撑、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工作融合发展等方面内容,明确了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重点,同时明晰了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

根据《条例》,青海将健全清洁能源产业工作体制,加强清洁能源产业工作创新支撑,促进清洁能源产业与制造业、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等融合发展,从合理提升财政支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要素保障力度、强化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厚植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沃土。

完善产业链条方面,青海将推进电源、电网、负荷、储能、风光制氢一体化等项目建设,壮大以清洁能源发电成套装备、关联设备制造为主体的产业链。同时,围绕完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从清洁能源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标准体系、清洁能源产业链协同发展、发展绿色算力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进行规定,推动形成特色优势清洁能源产业集群。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